巴中市平昌县2026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名,本次公开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和岗位要求等详见《平昌县公安局2026年度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2.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3.学历: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报名条件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4.身高:168厘米及以上;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招聘后服从岗位分配;7.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4.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5.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拒服兵役的;8.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主动辞职或因违规违纪被辞退、解聘的;9.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10.国家规定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条件: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2.退役士兵;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先进个人;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6年6月23日至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网上报名。

(三)报名地点:平昌县公安局后院金盾银徽工作室(平昌县新华街东段袁三巷12号)。

(四)报名程序:1.填报信息。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准确填写《平昌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保填报信息真实有效;2.资格审查。本次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携带《平昌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信用报告、无违法犯罪证明各1份,本人近期1寸正面白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资格审查将贯穿本次招聘的全过程。3.现场测量身高;4.资格审查、测量身高合格的,现场发放《体能测试通知》。

五、体能测试

1.测试项目:①男子1000米跑,②10米×4往返跑,③立定跳远;2.测试时间:2026年6月26日9:00-12:00;3.测试地点:详见《体能测试通知》;4.评分办法:体能共测试3个项目,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三项测试项目均及格的为体能测试合格;5.体能测试结果将在”平昌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示,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成绩,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体能测试成绩需考生现场签字确认。体能测评参考标准详见附件3。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1.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为3:1;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于2026年6月29日(9:00-12:00,14:00-18:00),在县公安局404室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3.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以时事政治、政策法规、公安基础知识及公文写作为主,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1.从高分到低分按进入面试人员与招聘名额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岗位专业知识、语言和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七、心理素质测评和体检

1.时间地点: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3.费用:心理素质测评、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4.复检:体检不合格,对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

八、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工作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九、公示

政审考察合格者由县公安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平昌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十、聘用及待遇

1.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2.培训:拟聘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2个月);3.管理: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管理;4.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基本医疗保险和公积金;薪酬按照招聘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纪律要求

(一)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平昌县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27-6222008。

十二、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二)应聘人员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三)考试期间相关信息将在”平昌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四)咨询电话:李警官,13882401999。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8:00。

附件:

1. 平昌县_岗位表.xls

2. 平昌县_报名表.docx

3. 平昌县_体能测评参考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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