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总工会东部新区办事处2026年招聘公告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人数

(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报考者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

(二)招聘岗位:详见附件《成都市总工会东部新区办事处工会社会工作者岗位表》。

(三)招聘人数:1人

二、薪资待遇

按照成都市总工会东部新区办事处工会社会工作者薪酬标准执行,实际薪资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职工服务,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服务意识强;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和心理素质及其他条件;

5.首次应聘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1)获得党中央、国务院,四川省委、省政府,成都市委、市政府,区(市)县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授予的表彰荣誉的。

(2)获得全国、省、市级“五一劳动奖章”的。

(3)拥有《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中法律职业资格、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及以上的,或心理咨询师中级及以上的,或劳动关系协调师、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及以上的。

(二)岗位职责

负责所在单位工会工作,开展思想政治引领、职工建功立业、工会维权服务、风险隐患排查化解、组织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7.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录用: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三年内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党籍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限制高消费的;

5.其他不宜担任的情形。

四、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招聘要求等信息,根据本人学历、工作经验等实际情况,按照招聘资格条件与自我条件一致的原则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20日9:00至2026年1月27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工作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请应聘人员登录成都东部人才官方链接进行网上报名。

3.填报信息: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截止后信息不可修改,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的错误,或不完整填写报名表的,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及考核

1.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通知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人方可开考。

2.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客观题(基础常识)、主观题(公文起草)等;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因考生未能及时了解相关公告等个人原因导致缺席的,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3.原件校验:原件校验主要对应聘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与招聘资格条件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校验,原件校验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参加原件校验、原件校验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的,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

(1)面试方式: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以具体为准。

(3)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总成绩

(1)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如经综合考核,岗位报考者均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原则上总成绩低于60分),取消此次招聘。

(三)体检

1.依据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不低于60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进入体检人员须根据通知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初次体检结果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本人主动放弃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可根据同一岗位总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不递补或无递补人选,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考察

1.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具体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工作实绩、违法犯罪情况、失信惩戒情况等,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或本人放弃而出现缺额的,招录单位可酌情递补。

2.考察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提交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逾期未提交上述证明资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拟聘结果公示

考察通过后,统一在成都东部人才官方链接进行拟聘结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人员的拟聘资格。

(六)聘用

1.拟聘结果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派驻上岗。

2.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可酌情递补。

3.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相关程序办理转正;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相关事项

(一)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原件校验、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的,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应聘人员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避免无法及时取得联系;个人联络方式不真实、有误、有变更等且未及时告知招聘组织方,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考核或聘用资格,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四)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联系电话:028-86360103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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