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岗位人数
(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报考者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
(二)招聘岗位:详见附件《成都市总工会东部新区办事处工会社会工作者岗位表》。
(三)招聘人数:1人
二、薪资待遇
按照成都市总工会东部新区办事处工会社会工作者薪酬标准执行,实际薪资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职工服务,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服务意识强;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和心理素质及其他条件;
5.首次应聘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1)获得党中央、国务院,四川省委、省政府,成都市委、市政府,区(市)县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授予的表彰荣誉的。
(2)获得全国、省、市级“五一劳动奖章”的。
(3)拥有《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中法律职业资格、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及以上的,或心理咨询师中级及以上的,或劳动关系协调师、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及以上的。
(二)岗位职责
负责所在单位工会工作,开展思想政治引领、职工建功立业、工会维权服务、风险隐患排查化解、组织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7.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录用: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三年内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党籍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限制高消费的;
5.其他不宜担任的情形。
四、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招聘要求等信息,根据本人学历、工作经验等实际情况,按照招聘资格条件与自我条件一致的原则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21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工作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请应聘人员登录官方链接:https://dbrc2024.zhaopin.com进行网上报名。
3.填报信息: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截止后信息不可修改,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的错误,或不完整填写报名表的,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及考核
1.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通知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人方可开考。
2.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客观题(基础常识)、主观题(公文起草)等;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因考生未能及时了解相关公告等个人原因导致缺席的,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3.原件校验:原件校验主要对应聘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与招聘资格条件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校验,原件校验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参加原件校验、原件校验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的,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
(1)面试方式: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以具体为准。
(3)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附件:成都市总工会东部新区办事处2026年工会社会工作者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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