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根据新津区城乡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相关要求,五津街道办事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四级社区专职工作者。
岗位职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0名。
招牌条件
(一)报名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热爱村(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4.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5.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本科在读);
6.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含)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45周岁(含)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2.正在接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处于影响期的;
4.曾因受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曾被清理出社区干部队伍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社区工作者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此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综合考察、体检、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21日—2026年4月24日,09:30-11:30,14:0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五津西路83号二楼大厅。
4.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在读的提供学籍证明);
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无犯罪记录;
《个人报名表》;
《个人报考承诺书》;
1寸近期免冠照1张。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及后续聘用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情形,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信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联系方式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1.笔试
时间、地点:以五津街道办事处通知为准。
笔试考试只考一门,内容参考社会工作者资格水平考试。
2.面试
按应聘者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录用名额与面试名额1:2的比例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如果进入面试的人员达不到1:2比例,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名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社区工作相关业务知识等,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
3.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
1.依据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第二次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最高进入体检)。
2.体检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进入体检人员须根据通知自行前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承担。
3.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1.社区专职工作者体检合格并公示7天后,与五津街道办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五险一金。
2.应聘者一旦被录用需服从用人单位统筹安排。
3.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相关程序办理转正;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薪酬待遇
按相关规定执行。
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程接受街道纪工委、社会各界及群众的监督,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等任何费用,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资料,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如体检费)。
招聘过程中,若因不可抗力、政策调整等原因需调整招聘流程或时间的,将通过五津街道官方微信公众号(新津五津)发布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报考人员需持续关注招聘相关通知,若因自身原因未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本方案由五津街道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2514949。
附件1:个人报名表
附件2:个人报考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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