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兴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招聘公告

泸州兴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阳投资集团”)成立于2015年4月,注册资本11.3亿元,是泸州市江阳区区属国有企业。截至目前,兴阳投资集团资产总额突破300亿元,主体信用评级AA。兴阳投资集团现管理的全资子公司27家、控股子公司3家、参股子公司15家。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战略部署,2026年集团完成战略性重组与业务重塑,明确以产业发展为主攻方向,聚焦区内主导产业招引培育,主要承担产业基金投资运营管理、江北港及相关园区建设运营管理、文旅商教融合发展、建设开发、人力资源五大产业发展职能,着力打造功能定位清晰、市场化运作、实体化发展、资本化运营、管理高效规范的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和产业投资集团。

现因泸州兴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及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坚定不移地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治素养。

2.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3.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爱岗敬业、责任心强、严谨务实、认同企业文化。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没有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没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违法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违反原任职单位规章制度被辞退或除名者;

6.招聘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造假等严重行为的;

7.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6岗7人,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泸州兴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流程

招聘公告发布→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背景调查→体检→录用审定→公示→录用

(一)招聘公告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发布渠道为:泸州人社公共服务平台。

(二)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1.应聘者需登录泸州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在本次招聘公告内下载附件2《泸州兴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聘登记表》、附件3《泸州兴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报名信息登记表》,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

2.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学信网学历查验证明、工作业绩材料及相关能力佐证等资料的扫描件。

3.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近期白底正装一寸证件照一张。

4.以上报名资料电子文档压缩发送至报名邮箱:1060728970@qq.com,电子邮件标题统一按照”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格式编写。

5.需上交的应聘材料恕不退还,公司对所有应聘者信息予以保密。

6.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5281426732 黄女士

(三)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6月26日18:00截止。

(四)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审核是否符合岗位条件,不符合岗位任职要求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笔试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公司将通过邮件、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参加笔试。

(六)面试

公司将通过邮件、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参加面试。

(七)背景调查

通过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公司将对其进行背景调查。

(八)体检

通过背景调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及合格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相关标准。

(九)录用审定

公司对通过上述流程的应聘人员进行拟录用审定程序。

(十)公示

1.对拟聘用人员在泸州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有关部门查有实据、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录用

对公示后未收到异议的拟聘人员,公司按相关程序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办理聘用手续及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同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周末双休、国家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五险一金等福利待遇。

五、其它事宜

(一)本次招聘对于年龄计算截止至2026年5月31日。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核聘用工作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应聘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若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如因应聘者本人通讯问题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所造成后果由本人自行负责。

(四)报名时间结束后,公司根据报名及简历情况,将通过邮件、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符合条件应聘者参加下一环节,未入围人员恕不另行通知。

(五)应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应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的,不予聘用。

(六)本公告由泸州兴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公司纪委按规定对招聘程序进行监督。

附件:

1. 附件1泸州兴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岗位需求表.xls

2. 附件2泸州兴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聘登记表.xlsx

3. 附件3泸州兴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报名信息登记表.xls

泸州兴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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